《家禮大成》,全名《酬世錦囊正家禮大成》,原為閩南漳洲龍溪呂子振於雍正十三年(1735)所輯,全書八卷,共四冊。民國十一年(1922)同屬龍溪的楊鑑將《家禮大成》重校,由廈門會文堂書局、廈門新民書社、上海萃英書局等數家書肆發行《重校家禮大成》石印本。會文堂版,頁面長約16.5cm×寬約11cm,匡長約15cm×寬約9cm。上記書名《家禮大成》,下記卷名、篇名、葉數,半頁14行,每行30字,有雙行小字註解,行格清晰。四周雙邊,外粗內細,單魚尾,花口。序文題署為「中華民國十一年秋鷺江楊鑑曉潭識」;落款章兩枚,其一「龍溪楊鑑」,其二「曉潭」。另一本由楊鑑蒐集殘本編次的《繡像大明忠義傳》,全書六卷,每卷七回,共四十二回,內容描述明代初年迄正統十四年(1449)「土木之變」的歷史故事,題署為「宣統三年季春月龍溪楊鑑曉潭氏識」,序文提及「余於自治會及各社會事之家務公私蝟集。」由此可知楊鑑是清末漳州人,在當時社會頗負聲望,身兼數職公私事務繁忙。



楊鑑在《重校家禮大成》序文中提到「世之尊崇《朱子家禮》久矣……惟歷時既久,不無今昔或異,……乘此余為校對,並以昔有雜論之繁者略刪之,今有簡便之宜者稍增之。」楊氏有感於時空的物換星移,禮俗亦隨社會環境的改變而有所修正,故將呂子振《家禮大成》進行增刪訂正。雖然石印版印刷清晰,但由於內容魯魚亥豕頗多,造成部分禮俗的訛誤。《重校家禮大成》目錄新增卷一「治家先禮」,卷四「婚書禮帖」、「結婚新式」,卷六「屏白訃聞」等四項。卷六、卷七、卷八共新增16項;卷一、卷六、卷八刪去雍正本《家禮大成》共計亦有16項。臺灣瑞成、重光、西北、世一、竹林、武陵、大佑等書局都曾翻印《重校家禮大成》石印本或重新排印鉛印本。重光和竹林書局早期是先翻印上海萃英書局刊行的石印本,後來重光出局再以《重校家禮大成》為底本發行鉛印本;竹林印書局則是以《重校家禮大成》重新排印增訂本,更名為《正版家禮大成》。新增卷四之酬神迎送文(請天神,或許、或謝)、請天神表文、請眾神文、請福德正神(伯公伯婆)、請祖公祖媽文、請神若無聖筶下文覆請、三獻吉禮、祭請財神文、還愿祭神文、通用祭神文。卷七之宗親弔辭、男喪通用祭文、女喪通用祭文、政界通用祭文、軍界通用祭文、學界通用祭文、商業通用祭文。

民國十一年(1922)刊印的《重校家禮大成》石印本,至少有兩項嚴重疏失。其一是楊鑑將呂氏原著祝文中58項原本正確的結語詞「尚饗」,多數誤植為「尚響」;僅卷六設靈祝文、卷七祭女人通套軸文等兩處正確,其餘卷六的成服祝文……等59處皆為謬誤。龍溪姚漢秋(姚衍生)未參照呂氏原著,沿譌襲謬的將「尚響」一詞強加解釋為「殯葬儀式,……古時致祭,各人員首先下跪,先號啕三聲,……祭文末尾的哀哉尚響,用的是音響,即係此故。」這種說法明顯是受到楊鑑《重校家禮大成》魯魚不分、芊羊無別所產生的誤解。瑞成書局於民國一零三年(2014)發行的《家禮大成》,亦未能全數予以訂正,沿襲楊鑑版卷六成服祝文與卷七祭姻家通套軸文「尚響」之謬誤。另一個疏失是排印時將卷一與卷二,卷三與卷四,卷五與卷六,卷七與卷八等不同卷次的頁碼相混,各卷次頁碼未重新排序。再者,卷二、卷四、卷八之卷端首題也不完整,且新卷次未更換版面,起始混雜於前一卷次之末,造成閱讀困擾。因此,筆者於民國九十九年(2010)開始以《重校家禮大成》和《家禮會通》為底本進行校補,至民國一百年(2011)六月完成初稿,同年(2011)九月徐福全博士參與共同校訂,經過兩人十個月的努力,民國一百零一年(2012)六月將《增訂家禮大成》付梓,民國一百零二年(2013)三月發行修訂版。
綜上所述,龍溪人楊鑑增刪呂子振《家禮大成》後,各書局遂以《重校家禮大成》石印本為底本,直接翻印或重新排印發行鉛印本,可惜《重校家禮大成》石印本排印過程粗糙不夠嚴謹,沒能深入詳加考證其典故出處,且校對馬虎,刻版魯魚亥豕的狀況層出不窮。因為該版從民國初年就在臺閩等地廣為風行,才會造成部分家禮儀節以訛傳訛近百年。另一個可能原因,是雍正年間發行的《家禮大成》成書已有280年,這種民間刻本原本就比較不受重視,一般均由民間收藏家所保存,因年代久遠保存不易坊間實已難得一見,楊鑑重校版的眾多謬誤才一直未被發覺。
摘錄自《歲時祭禮與擇日―以臺北五大家族為例》(陳悅記、許標重、仙景李氏、劉和林、林成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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